2011年6月10日星期五

最好

最近,在写新小说。
写了四万多字。
每天写两千字。

累了,就不写。
想睡觉,就不写。

感觉对了,我就写。
快乐的时候,我就写。

想去田园走走。
找找感觉,找找灵感。
了解农夫们种菜的技巧和过程。

所以,我回到家乡十英里。
在十英里,许多村名都是靠农作物维生。
我可以好好地向他们讨教。

我也想去森林,看看里面的环境。
了解原住民的生活。
哪里有森林?
这个我不担心。
距离十英里不远,就是树林地带。

所有的问题都不是问题。
十英里会给我答案。

家乡最好。
十英里真好。

你看我的小说。
你最好!


4 条评论:

匿名 说...

呵呵
唔。:)

说...

哇,四万多字了啊!
速度挺惊人的!
看来很快又会有新书了。
写书比我看书还快=3=。

MsAwesome Jump 说...

聽起來,你的家鄉十英里挺好的!當我想要逃避現實一陣子的時候,說不定可以到那裡散散心。^^還想要多多瞭解一下……若有機會,方便PO一些照片上來看看么?

志成 说...

乐:我爱胡思乱想嘛,速度算慢了。
joyce.y:欢迎你来,不过,希望你会开开心心的,无需要逃避现实。